关于开展“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”陕西参评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-澳门人威尼斯3966
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:
根据中国轻工业联合会《关于开展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中轻联办〔2017〕318号),由陕西经济联合会组织开展陕西省参评人选推荐工作。现结合我省实际,就关于开展“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”陕西参评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机构
“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”陕西参评人选推荐工作由陕西经济联合会(以下简称经济联合会)组织开展,并设立“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”陕西参评人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(以下简称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),邀请省工业和信息化作为指导单位,指导评选推荐工作。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、评审委员会及监督组,办公室设在经济联合会发展研究部。
(一)组成人员
1、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
负责“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”陕西参评人选推荐工作组织领导,协调解决推荐评审中的重大事项,研究解决推荐评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
组 长:党红忠 省工信厅党组成员、经济联合会会长
副组长:潘志玉 经济联合会副会长
陈贵春 经济联合会副巡视员
成 员:王奋利 经济联合会发展研究部部长
解会娜 经济联合会综合部部长
张俊锋 省工艺美术协会会长
张铁山 省工艺美术学会执行会长
2、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
负责“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”评审陕西参评人选推荐评审的组织管理工作、拟定工作细则和申报材料资格审查工作,统计评审结果,提出推荐评审工作中需要领导小组决定的重大事项,组织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。
主 任:王奋利 经济联合会发展研究部部长
副主任:吴 飞 经济联合会发展研究部副部长
成 员:祝彦卿 省工艺美术协会、省工艺美术学会秘书长
王俊平 经济联合会综合部
胡金涛 经济联合会发展研究部
陈 歆 经济联合会发展研究部
3、评审委员会职责和组成
负责起草修订“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”陕西参评人选推荐评审委员会评审细则、工作制度,依据《“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”陕西参评人选推荐工作细则》和有关工作标准、制度组织评审工作。
成员由陕西省工艺美术专家库随机抽取。
4、监督组主要职责和组成人员
负责对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评审委员会工作进行监督,对实名举报电话、信件给予回复,对推荐评审中涉及的违规行为予以纠正和处置。
组 长:陈贵春 经济联合会副巡视员
成 员:李 茹 经济联合会经贸合作部副部长、省工
信厅直属机关党委纪委委员
李 玥 经济联合会综合部副部长
二、申报资格、范围、程序及材料
申报资格、范围、申报程序、申报材料按《“第七届中国工艺美术大师”陕西参评人选推荐工作细则》要求办理。
三、报送时间及地点
(一)报送时间
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于2017年12月8日前将申报人的相关资料随函报送省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。在推荐评审工作结束后,申报作品归还作者本人,本次推荐评审活动不收取申报人任何费用。
(二)报送地点
省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:西安市新城区西七路420号,邮编:710003
联系人:胡金涛 029-87293486
陈 歆 029-87294037
传 真:029—87293476、87294037
电子邮箱:411286861@qq.com
监督组办公室地址:西安市新城区西七路420号2-09室,邮编:710003
联系人:李 茹 电话:029—87294035
附件:
陕西经济联合会
2017年11月13日